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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温家房子小学食堂非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6-06-30 浏览次数:5

2026年度@天津市北辰区温家房子小学食堂非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V2026-C-14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北辰区温家房子小学2026年度食堂非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1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北辰区温家房子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北辰区温家房子小学2026年度食堂非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北辰区温家房子小学2026年度食堂非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北辰区温家房子小学2026年度食堂非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5年7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

7.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0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7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售价:¥3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4.投标人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将《放弃投标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投标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天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