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国信招投标管理服务平台,提供货物招标信息、工程招标信息、服务招标信息、电力招标信息等招投标信息服务!
电话010-60868695
广告
当前位置: 首页>>服务招标
栏目导航
热门阅读
热门关键字
服务招标

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劳动技术学校食材配送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6-06-30 浏览次数:5

2026年度@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劳动技术学校食材配送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R2026GZ019C0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劳动技术学校食材配送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两年,两年服务期的总预算为235.6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劳动技术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两年,两年服务期的总预算为235.6万元,其中包组一(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劳动技术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项目):159万元,其中包括预留3万元作为备用金;包组二(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劳动技术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76.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劳动技术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项目;(002)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劳动技术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劳动技术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③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不得参与同一合同下的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6.

特定资格要求:包组一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国家或当地另有政策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包组二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或当地另有政策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说明:

1.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

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002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劳动技术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③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

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不得参与同一合同下的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6.

特定资格要求:包组一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国家或当地另有政策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包组二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或当地另有政策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说明:

1.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

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30日17时00分到2026年07月07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线上报名:获取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报名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标书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1日14时30分

递交地点:广州市



注: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