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天津市静海区医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TZB2026GN17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静海区医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静海区医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静海区医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静海区医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
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若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缴纳社保相关证明);
8、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个人所得税除外,纳税零申报投标单位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相关证明);
9、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0、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要求:
①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非医疗器械除外),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则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非医疗器械除外),按其分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11、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响应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磋商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4日10时30分
递交地点:天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4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市静海区医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共分1个包,需求参数详见项目需求书。
2、项目预算:17万元。
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送货安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4、交货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南路14号。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供应商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YTZB2026GN176+项目文件费”
(2)文件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3)邮件主题为:YTZB2026GN176报名资料+供应商名称。
(4)报名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
注请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代理公司会将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作为最终报名时间。
(三)磋商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300元人民币,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