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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客运公司购置68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6-07-12 浏览次数:3

2026年度@安通客运公司购置68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受佛山市高明区安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安通客运公司购置68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11-440608-2026-0006-001-2026-03

2.项目名称:安通客运公司购置68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4386.74万元(人民币)

4.项目需求: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标段预算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

标段一:8米级纯电动公交车 购置46辆8米级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其中36辆低地板车型(单价上限价为71.14万元/辆)、10辆二级踏步车型(单价上限价为70.04万元/辆) 3261.44万元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车辆10年质保期满,其中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和调试,并通过初步验收。

标段二:7米级纯电动公交车 购置10辆7米级(低地板车型)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单价上限价为57.51万元/辆) 575.1万元

标段三:6米级纯电动公交车 购置12辆6米级(二级踏步车型)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单价上限价为45.85万元/辆) 550.2万元

5.本项目允许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并中标多个标段,每标段确定1家中标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一、二、三)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提供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以及法人机构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1)经审计的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

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1)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当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参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标准来认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①以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7日

2.地点:平台。

3.方式:网上报名。

4.售价(元):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7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