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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第三人民医院治疗胃镜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6-07-10 浏览次数:3

2026年度@盐城市大丰区第三人民医院治疗胃镜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盐城市大丰区第三人民医院治疗胃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7月30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第三人民医院治疗胃镜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40万元

3、最高限价:40万元

4、服务期:签订合同后30历天内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服务,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5、质保期:三年

6、主要工作内容:治疗胃镜,采购数量1台(套),具体参数见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是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是医疗器械代理商(经销商),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以投标截止日期当日查询的记录为准;

(4)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6日(工作时间)递交资料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10时00分,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逾期提交的文件拒绝接受。

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盐城市。

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退回。

4、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5、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开(唱)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