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高邮市中医医院便携式超声(肌骨超声)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JX-202606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邮市中医医院便携式超声(肌骨超声)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8.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高邮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高项目预算价48万元,招标控制价48万元,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全部供货及设备安装完毕,并完成全部验收、文档整理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高邮市中医医院便携式超声(肌骨超声)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邮市中医医院便携式超声(肌骨超声)设备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3 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3)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生产者)或代理商授权、进口产品注册证等有效证明(如为外文需提供翻译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6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联系电话以及邮箱等相关资料报名获取。纸质资料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高邮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