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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中医院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6-06-22 浏览次数:5

2026年度@东营区中医院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LZ2026-0616#

项目名称:东营区中医院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00.00元

最高限价:59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和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具有有效的:(1)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的所属类别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所投医疗器械产品(二类、三类)有效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产品备案表。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须具有有效的:(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2)所投医疗器械产品(二类、三类)有效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产品备案表。

3、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

2、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以下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具有有效的:(1)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的所属类别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所投医疗器械产品(二类、三类)有效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产品备案表。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须具有有效的:(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2)所投医疗器械产品(二类、三类)有效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产品备案表。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磋商文件,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购,未领取磋商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