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天津中医药大学光学定位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agp-2026-ZA-03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中医药大学光学定位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9.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中医药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中医药大学采购4套光学定位仪,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光学定位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光学定位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交2026年1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投标人所投标的全部产品制造商均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0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填表领取。文件费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天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