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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标

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6-05-07 浏览次数:53

2026年度@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且,招标人为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Q53A01026001143

2、项目名称: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万元):34.4

4、最高限价(万元):34.4

5、采购需求: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需采购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一批,具体为单泵透析机2台(简要要求:具有电导度反馈控制系统,精确调整电导度)、床单元消毒机4台,(简要要求:设备分步骤对床单位目标物体进行消毒,支持一键操作)、电动起立床1套,(简要要求:具有手动程序,可设置站立角度和站立时间)、熏蒸(洗)治疗机1台,(简要要求:双重安全保护功能)、特定电磁波谱治疗器5台(简要要求:加热器工作寿命,在额定功率下使用,应≥2000小时)。具体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其他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4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或邮件,具体方式如下:

(1)获取:投标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除外):③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平台

情形1:已注册单位,登录平台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无法获取。

(3)邮箱方式获取:投标人将以下证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除外):③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压缩包类型发送至指定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4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本次投标不支持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