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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崇文学校食堂劳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6-06-26 浏览次数:3

2026年度@东源县崇文学校食堂劳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源县崇文学校食堂劳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NGDZY2026HC05026

(二)项目名称:东源县崇文学校食堂劳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包组1:人民币1083493.58元;包组2:按实结算。

(四)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五)采购数量:1家

(六)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元) 备注

1 东源县崇文学校第一、第二食堂劳务服务 1 项 1083493.58

2 东源县崇文学校第一、第二食堂劳务服务食材配送服务 1 项 按实结算

(七)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8月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包组1:

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或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记录,未受到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

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

6.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餐饮服务管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2:

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或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记录

,未受到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

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

6.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29日至2026年07月0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

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200.00元/包组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7月17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止(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河源市。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7日09点30分

开标地点:广东河源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