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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连然院区食堂承包项目(2026-2029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6-06-04 浏览次数:2

2026年度@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连然院区食堂承包项目(2026-2029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YNJN-2026-19

项目概况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连然院区食堂承包项目(2026-2029年)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6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NJN-2026-19

1.2项目名称: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连然院区食堂承包项目(2026-2029年)

1.3预算金额:154000.00元/年;462000.00元/三年。

1.4最低限价:154000.00元/年;462000.00元/三年。

1.5服务需求: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连然院区食堂承包项目(2026-2029年)。

★注:食堂面积:744.3m,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1.6服务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8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根据考核情况一年一签,如果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1.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磋商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磋商申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磋商申请人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磋商申请人,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

1)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磋商申请人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自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磋商申请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磋商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本项目通过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收到投标邀请函的供应商),需于2026年6月4日09时00分至2026年6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

登录平台针对本项目报名。在线报名窗口内需同时上传如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项目负责人端进行审核:(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报名登记表原件扫描件。

3.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在线报名:①、尚未注册成为平台用户的,需注册并提交企业认证。②、企业认证通过后进入用户后台选择“在线报名一项目列表”菜单,于项目列表中查询到目标项目即可进行在线报名。

3.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时间: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上午09时30分。

4.2、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4.2.1、网上递交:平台;

4.3逾期在网络上上传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