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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及血液透析滤过设备采购

发布日期:26-03-30 浏览次数:23

2026年度@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及血液透析滤过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

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及血液透析滤过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代理编号:0675-260JOC003213

2、项目名称:血液透析设备及血液透析滤过设备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5.00万元(其中第一包:53.00万元,第二包:42.00万元)

4、最高限价:同各包预算金额(各包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包限价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1 血液透析设备 4台 53.00

2 血液透析滤过设备 2台 42.00

合同履行期限:见项目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026年3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授权代表缴纳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且同时应提供能充分证明投标人与授权代表间的实际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如法定代表人签署完整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2、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额外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30日上午9:00起至2026年4月7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平注册,平台审核通过后通过“旧版系统登录”窗口登录平台参与项目。由于投标人注册的信息错误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平台系统转到“旧版系统登录”,在搜索框中输入该项目名称或采购代理编号,找到对应项目后,通过线上方式支付平台服务费。2.3若投标人参加多个标包,请分别在不同标包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平台产生报名信息即为有效报名,未报名标包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4支付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电子发票,投标人请至少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获取文件的,其报名无效。

2.5500元/标段,不予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4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