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新丰县中医院中医药事业发展诊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丰县中医院中医药事业发展诊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2026034GZ
项目名称:新丰县中医院中医药事业发展诊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转运呼吸机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80,000.00 否
1-2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除颤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40,000.00 否
1-3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心肺复苏机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68,000.00 否
1-4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注射泵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6,000.00 否
1-5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纯水机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47,000.00 否
1-6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洗胃机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9,000.00 否
1-7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医用雾化器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50,000.00 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之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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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
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3日至2026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寄获取
售价:3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3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