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大理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及器械规查项目
竞争性竞价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完全合法,受让大理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大理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及器械购置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交易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竞争要求的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买。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理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及移购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Q53LX0326001322
3、采购范围:大型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超声刀)及医疗器械购置,主要采购超声刀台、马椎型多功能髋腰1台及80项医疗器械等,具体技术要求及配置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2)超声刀、马格型多功能脚架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元)
1 超声刀 1 台 37000.00
2 马镫型多功能腿架 1 台 18000.00
(2)医疗器械类:详见公告附件1
注:(1)各供应商须对以上的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2)医疗器械类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的数量进行结算
4、★供货时间:超声刀、马镫型多功能架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医疗器械类在接到院方采购计划需求后7天内送达。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货方式:由成交人负责运输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双方在场接收,验收合格后完成交货7、★质量要求:所投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8、★供货期限:医疗器械类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上级政策调整(如集采政策发布等情况),则以最新上级政策规定为准,优先遵照执行。
9、★质保期:超声刀、马镫型多功能腿架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开始使用后开始计算≥3年。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主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比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最新修订版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最新修订版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5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5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
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平台完成投标确认和缴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投标确认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年5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云南省大理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