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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20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

发布日期:26-05-08 浏览次数:37

2026年度﹥郸城县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20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

郸城县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20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资金已落实,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郸城县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20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

二、最高限价金额:1800000.00元。

三、交货期:30日历天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项目标段: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026年任意一季度的的财务报表;

4、2026年任意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5、2026年任意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做在投标文件中)。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八、报名要求及获取磋商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以上需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九、磋商文件的发售:

1.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2.报名时间、地点:2026年   05月07日至2026年05月1  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十、磋商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上午09时30分。

2、地点:郸城县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十一、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时间:2026年05月18日上午09时30分

2.磋商地点:郸城县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