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开封市妇产医院新生儿呼吸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开封市妇产医院新生儿呼吸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开封市妇产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妇产医院新生儿呼吸机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WXZB(汴)20260602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预算金额:400000.00元
2.5招标范围:新生儿呼吸机(高频、常频、无创一体机)1台
2.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技术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8供货期:≤20天
2.9质保期:≥2年
2.10确定中标人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投标人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6 (1)投标设备为一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
执照》、生产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2)投标设备为二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设备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设备为进口设备时,除按上述分类要求的经营企业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外,还必须按中国的有关法规提供以下市场准入等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①产品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在中国的合法注册证;②进口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③生产企业在中国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承诺书;④设备海关报关资料(含产品序列号或产品序列号相应佐证材料)及商检证明(免检时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⑤产品检验报告书;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3.7特殊情况下投标设备为实验室设备或非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
3.7特殊情况下投标设备为实验室设备或非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以及该类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证明文件。
3.8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6月03日至2026年06月0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文件出售方式:线上出售。
4.3售价:500元
4.4其他有关事项: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①营业执照;
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邮件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
报名方式: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一套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至邮箱,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公司
注:报名时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26年06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开封市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开封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