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腾冲市猴桥镇永兴村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腾冲市猴桥镇永兴村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回函文件。
1.项目编号:YNTDZB-20260526002
2.项目名称:腾冲市猴桥镇永兴村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8.752万元
5.最高限价:487088.39元
6.采购需求:设备采购草果水洗电烤生产线一条,含采购、安装运输、调试、电线线路接入及进料仓建设并符合甲方要求等相关附属设施。
注:(1)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本项目为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设备进行完整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技术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0.质保期:2年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只需提供验资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1.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2)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开标后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5月27日至2026年06月0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时无需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原件至文件获取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四、回函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回函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回函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云南省保山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保山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