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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民医院食堂、超市经营权对外租赁运营项目

发布日期:26-06-03 浏览次数:2

2026年度﹥镇康县人民医院食堂、超市经营权对外租赁运营项目

本项目镇康县人民医院食堂、超市经营权对外租赁运营项目,本项目无采购预算,现已

一、项目基本情况具备磋商条件,受采购人镇康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镇康县人民医院食堂、超市经营权对外租赁运营项目进行采购。

1.项目编号:LCZC-YNCC-202606

2.项目名称:镇康县人民医院食堂、超市经营权对外租赁运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无采购预算。

5.最低限价:租金报价不得低于24.96万元/年。

6.采购需求本项目外包服务范围涵盖食堂及超市。其中,食堂、超市场地以及部分厨具(灶

台、锅炉等)由医院提供,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可用面积约280平方米(食堂220平方米、超市60平方米)。食堂服务:医院职工、患者及家属的餐饮供应服务,场地由医院提供,医院配备食堂所需主要设备(不足部分由第三方自行配备),第三方机构负责食堂日常运营、食材采购、餐食制作、餐具消毒、环境卫生等工作。超市服务:医院内部超市运营服务,场地由医院提供,第三方机构负责超市日常运营、商品采购、陈列、销售、环境卫生、商品质量管控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共计1年。

8.服务地点:镇康县人民医院(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

9.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供应商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信用状况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

本项目磋商。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间为:2026年06月01日至2026年06月08日(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彩印件审查: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须提供,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3.2以上证件须齐全、有效,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鲜章)一份留存,否则恕不接受报名。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竞争性磋商文件邮寄手续。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06月12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云南省临沧市。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6年06月1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