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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食堂承包供应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6-06-22 浏览次数:3

2026年度@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食堂承包供应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XZB2026-F-01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食堂承包供应商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元,招标人为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食堂承包供应商遴选,服务期3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食堂承包供应商遴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食堂承包供应商遴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

(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须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否则不予认定。

(二)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对参与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的原始页面打印,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记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应被认为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因此响应无效。

(三)供应商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参加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在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3日14时00分

递交地点:天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