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辽宁电力中心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辽宁电力中心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辽宁电力中心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GT(采)20260359
13采购人:国中康健(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辽宁电力中心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项目,实际使用单位为辽宁电力中心医院,成交供应商直接与实际使用单位签署合同。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包名称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单位 服务期 服务地点
01 辽宁电力中心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项目 委托检测费不超过本地区物价收费标准的80% %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辽宁电力中心医院
备注 01:若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01包:预算金额为180万元/3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具备通过2025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省级临检中心能力验证(室间质评)且质控考核结果达标、无相关质量考核监管单位的不良记录的成绩证明。
③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书。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3年内无医疗事故、无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医保违规黑名单记录、无生物安全不良事
件: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
(6)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②供应商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应提供承诺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6月02日12时30分到2026年06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有意向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先平台注册,注册完成后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操作步骤获取采购文件。
4.4采购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供应商通过平台下载的“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通用技术版)”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版本和非加密版本。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