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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项目、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6-06-01 浏览次数:15

2026年度@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项目、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SJ-1-2026-030

2.项目名称: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项目、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

总预算金额700万元/年,三年共计2100万元。

包一:饮片300万元/年,三年共计900万元;

包二:颗粒400万元/年,三年共计1200万元。

4.最高限价:

总最高限价700万元,三年共计2100万元。

包一:饮片300万元/年,三年共计900万元;

包二:颗粒400万元/年,三年共计1200万元(统一折扣98%)。

5.采购需求:包一: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项目;包二: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遴选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一(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范围;投标人为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经营的中药饮片品种不得少于280种(以医院采购目录346种计算)

(3)投标人须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条件,能够准量及时(紧急、计划供应)、免费将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包二(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生产范围(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配方颗粒品种不得少于300种(已在湖北省备案,以医院采购目录421种计算)。

(3)投标人提供与中药配方颗粒相配套的自动化调剂设备(中药配方颗粒智能调配系统)。

(4)投标人须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条件,能够准量及时(紧急、计划供应)、免费将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

三、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6年06月02日至2026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网上获取

网上获取: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表(见附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确认文件获取事宜,获取文件时效性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4.售价:8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代理机构距离开标前1个小时开始接受文件)

2.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宁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