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珠海市香洲区梅华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H26-ZH1ZFGW-056-0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珠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珠海市香洲区梅华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合同包1:114.00万元/年;合同包2:13.00万元/年;合同包3:13.00万元/年,招标人为珠海市香洲区梅华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食堂生鲜、主副食食材配送服务;(002)食堂水果配送服务;(003)食堂乳制品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食堂生鲜、主副食食材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需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002食堂水果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
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需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003食堂乳制品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
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其他要求·本项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需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0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3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珠海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珠海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