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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新增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商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6-05-11 浏览次数:23

2026年度@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新增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商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新增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商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新增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商采购。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预算金额:全年预估发生额360万元,本次计划采购2家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框架协议供应商,每家供应商全年预估交易额不超过对应比例金额。

2.3.1入围单位框架协议金额比例上限规则:

本项目原材料采购合同期内总金额暂估为人民币360万元,为项目采购控制性上限。

1.入围2家的基准比例:

排名第一的入围供应商,协议执行金额按总金额的55%计算;

排名第二的入围供应商,协议执行金额按总金额的45%计算;

2.入围不足2家的顺延规则:

如实际入围供应商数量少于2家,则按实际入围排名顺延原比例,执行金额比例合计仍为100%。

2.3.2入围单位框架协议金额比例调整规则:

在框架协议服务期限中,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履约情况及原材料实际需求,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调整各入围供应商的框架协议额度。出现下列情况,采购人可调减供应商框架协议额度:

1.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供货或存在严重履约问题;

2.供应商供货能力或配送服务不满足实际采购需求;

3.其他影响项目采购执行的合理情形。

调减出的额度,可按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比例,重新分配至其他入围供应商,并在不超过总预算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协议调整额度。各供应商累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其框架协议额度,

所有调整及分配须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确认,确保总预算不超出合同约定的最高金额。

*2.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昆明、文山及其他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5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8本项目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要求为: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能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的原材料,食材食品卫生安全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质量要求和按时送至指定地点。2.投标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县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信息采集表。3.签订框架协议后,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如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时间送货)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取货次数不定。4.原材料按需要次数配送,结算价格以采购方每月通过市场询价等方式、结合品类(品相)供货量、价格浮动率等综合评定后确认的当期执行价为准。

2.7采购内容和范围: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级的原材料,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用于保障甲方指定的项目地点的食堂日常运营及相关活动的原材料供应需求。

*2.9其他:框架协议签订后,二次采购规则:

1、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原材料日常下单与配送,并结合市场行情情况,按月组织一次执行价询价。采购人根据询价结果及当期实际需求,结合品类(品相)

供货量、价格浮动率等综合评定后形成当月原材料执行价格,并向入围协议内供应商发出执行价确认。

2、采购人有权在接受执行价格的供应商中,结合供货时效、履约情况、入围排名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当月或当批次的实际供货供应商。

3.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需注明授权时间),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检疫合格证明》、溯源相关材料等所有本项目需求原材料品类的国家规定的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至少2个(含)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

/验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2年(2024年-2025年)内每季度上报税局的报表或财务报表(每个年度应提供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审计报告。注:成立不足2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每季度上报税局的报表或财务报表。

(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近三年与康旅集团无诉讼及经济纠纷,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近三年与康旅集团无诉讼及经济纠纷,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资格审查与技术成果补偿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2本次询比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口给予经济补偿  ?不予补偿。

5.询比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供应商于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3日17时线上获取。报名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完成平台注册,审核通过后报名本项目,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5.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5月14日14时30分,响应文件的递交为网上递交和现场递交,供应商须同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