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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中医医院2025年财务收支及会计报表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6-04-27 浏览次数:49

2026年度@昭通市中医医院2025年财务收支及会计报表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JC(招标)ZT2026-036

项目概况

昭通市中医医院2025年财务收支及会计报表审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5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昭通市中医医院2025年财务收支及会计报表审计服务项目

1.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0万元

1.4服务要求(内容):对2025年度的年度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医疗收入明细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2025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会计政策选用的合法性、合规性,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对外提供的担保抵押和其他或有负债等事项进行审计,并根据发现的问题提供意见和建

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1.5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审计事项结束提交成果文件止。

1.6服务标准: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政府会计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审计工作,按采购人采购需求及审计准则要求及时提供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成果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及审计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完整、有深度,满足采购人需求,表述清楚、内容完整、依据充分、附件齐全。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1.9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同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2.2执业证书:供应商应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若为分公司(分支机构或分所,以下称分公司)参与投标,需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投标授权(提供授权书加盖鲜章)。

2.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与采购需求相适应的业务胜任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受到行政处罚、相关行业惩戒或者相关业务禁入的记录。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意两种证明材料:

(1)供应商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或自然人(成立不满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书面承诺函即可;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内有效);

2.5企业信誉

2.5.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承诺函。

2.5.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须提供加盖鲜章的承诺函;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注:供应商须将企业信誉要求承诺函放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2.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缴税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尚未产生营业收入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作出说明(加盖公章)。

2.7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缴费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尚未缴纳社保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作出说明(加盖公章)。

2.8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及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若有意参加本次磋商活动,请于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

至17时00分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2)《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若为分公司(分支机构或分所,以下称分公司)参与投标,需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投标授权(提供授权书加盖鲜章);

(3)若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活动的,则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若由被授权的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的,则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以上(3)、(4)条要求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注以上资料现场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按报名资料顺序整理成册)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网上报名,邮箱报名,需将3.1项要求的报名资料按顺序整理并加盖鲜章后,将清晰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

并及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邮箱已发送报名资料,否则可能错过报名期限。(邮件附言:需注明具供应商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联系沟通)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昭通市。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