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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校园食材分拣中心冷藏电车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6-05-15 浏览次数:25

2026年度﹥秦淮区校园食材分拣中心冷藏电车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JYCCC-20260513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采购条件

本秦淮区校园食材分拣中心冷藏电车车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0.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安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秦淮区校园食材分拣中心冷藏电车车辆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秦淮区校园食材分拣中心冷藏电车车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秦淮区校园食材分拣中心冷藏电车车辆采购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供应商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可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供应商缴纳税收凭据;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前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25日10时00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

七、其他

1、项目名称:秦淮区校园食材分拣中心冷藏电车车辆采购项目

2、本次询价的范围:秦淮区校园食材分拣中心冷藏电车车辆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交付;

4、招标控制价:7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7、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壹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及word文档版本,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电子档响应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且加盖企业公章;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予以否决。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