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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嵩明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6-05-08 浏览次数:21

2026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嵩明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GR26A127QFQ00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嵩明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5.00万元/年,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嵩明县税务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嵩明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购买预算:95.00万元/年;共采购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合计190万元。服务范围及要求为采购人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配送内容包括食堂每日所需的肉类、果蔬类、加工食品类、干货调味类、粮油类及其他农副产品等,每日配送食材的具体内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服务期限一年(2026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嵩明县税务局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项目共采购两年(2026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即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两年履行期限的采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成果或自身实际需求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嵩明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嵩明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新成立未满1年的供应商,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4.2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新成立未满1年的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6.2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6.3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开启当天,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供应商无需提供查询结果);

6.4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开启当天,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供应商无需提供查询结果)。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包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

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8.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供应商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批发业划型标准进行划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请提供注明公司(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所报项目名称的授权资料获取竞争性购买文件,网上获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注明公司(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所报项目名称的授权资料及竞争性购买文件费用凭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购买文件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拨打电话办理获取竞争性购买文件事宜。竞争性购买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本项目竞争性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响应。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