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洛阳市偃师区域关镇卫生院购置数字眼底照相机项目
项目概况:
洛阳市师仙区城关镇卫生院购置数字眼底照相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A区8号楼6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MID-2026-0422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域关镇卫生院购置数字眼底照相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硅衬
4、预算金额:170000.00元
最高限价:17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HNMD-2026-0422号 洛阳市偃师区城关镇卫生院购置数字眼底照相机项目 170000.00 17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采购数字眼底照相机1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3、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4、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29日,每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方式:
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将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代理公司,发送邮件时标题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报名资料”。经代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将文件费用信息发送至所留邮箱,按规定交纳文件费后,通过所留邮箱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
3、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