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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医院口腔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6-04-08 浏览次数:10

2026年度@罗平县人民医院口腔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SC-ZB-2026-040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

一、招标条件

本罗平县人民医院口腔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00万元,招标人为罗平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口腔科综合治疗机8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罗平县人民医院口腔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罗平县人民医院口腔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曲财采【2023】1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下列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类型为工业-制造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10%,满足条件的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所投标段所有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分公司可以参与投标,但必须获得总公司的授权,并使用总公司的资质。同时,分公司还需要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云南省曲靖市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曲靖市

七、其他

1.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提供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③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