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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手术室设备一批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6-03-31 浏览次数:18

2026年度@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手术室设备一批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ZH202603130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手术室设备一批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万元,招标人为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眼科手术室设备,一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手术室设备一批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手术室设备一批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信用辽宁”、“信用大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小微企业采购


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书中中小企业合同

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有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设备除外);

(2)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相关内容)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5)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具有该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提供下述形式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①生产厂家直接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②生产厂家直接出具的长期授权书;③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给总代理的授权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0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1日13时30分

递交地点:大连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大连市

七、其他

1、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30000元;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3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或每项超分项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采购需求:眼科手术室设备,一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3、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