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血透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SHD-(GK)2026-0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血透类)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喀什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喀什市人民医院提供医用耗材(血透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血透类)采购项目(第1包);(002)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血透类)采购项目(第2包);(003)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血透类)采购项目(第3包);(004)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血透类)采购项目(第4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血透类)采购项目(第1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6)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
有效的零申报或免税证明资料或无欠税证明);
(7)2023年至2025年中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002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血透类)采购项目(第2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一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6)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的零申报或免税证明资料或无欠税证明);
(7)2023年至2025年中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003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血透类)采购项目(第3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一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6)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的零申报或免税证明资料或无欠税证明);
(7)2023年至2025年中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004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血透类)采购项目(第4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一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6)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的零申报或免税证明资料或无欠税证明);
(7)2023年至2025年中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5日11时00分到2026年04月03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3日;每天上午11: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线下获取售价:200元/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6日11时30分
递交地点: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6日11时30分
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HD-(GK)2026-07
项目名称: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血透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为喀什市人民医院提供医用耗材(血透类)。
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血透类)采购项目(第1包)
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血透类)采购项目(第2包)
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血透类)采购项目(第3包)
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血透类)采购项目(第4包)
预算金额:/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批次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中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6)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的零申报或免税证明资料或无欠税证明);
(7)2023年至2025年中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至14:00,下午16:00至
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3日;每天上午11:00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元/包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
五、开启
时间:2026年4月16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