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东莞市石碣序伦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东莞市石碣序伦小学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东莞市石碣序伦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GDS2026-014
项目名称:东莞市石碣序伦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备注
1 东莞市石碣序伦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项)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供应商凭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凭身份证复印件)及《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获取。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05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和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东莞市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以备查核。如未参加开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