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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6-04-14 浏览次数:8

2026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CGZB-2026-04-015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00000元 最高限价:7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主食类(米、面、油等)和辅食类、水果蔬菜类、预包装食品类、饮品类、副食类(乳制品、干菜、调料类)和肉类(猪肉、牛羊肉、鸡鸭等家禽、水产品、冷冻产品等)的统一采购及配送。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食品卫生安全及采购人要求。

5.3供货方式招标人提前一天的17:00将准确的订购品种、数量告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订货通知后于每日上午9:00前免费运送货物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由招标人验收并做记录,保留相关单据。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包段划分:本次项目共分一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时)、其他组织的相关证明等;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

可证》,是经销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7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物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有保质期的物资自配送到采购人之日起生产日期至质保期满不得少于2/3时间,因食品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件,由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

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4月15日至2026年4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领取。

3.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5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郑州片区。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5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郑州片区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