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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铁塔惠州2026-2027年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6-09-09 浏览次数:5

关于2026年度@广东铁塔惠州2026-2027年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广东铁搭惠州2026-2027年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且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广东铁塔惠州2026-2027年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04-06-04D-2026-D-F-D24969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100%

1.5采购项目概况:广东铁塔惠州2026-2027年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6预算金额:含税预算金额约为59.76万元(按税率为6%测算),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最高金额。

1.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8标段划分:不划分。

1.9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一家单位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提供食堂食材(肉类、家禽类、冻品类、豆制品、蔬菜类、油脂类、米面制品、水果、牛奶类、干货、调味品、蛋类等)及食堂物资(日杂用品及餐具用品等)配送服务。具体需求详见服务规范书。

2.2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系数报价方式,最高限价为1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3服务地点:广东省惠州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2.6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3.资格条件

3.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证明材料要求: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如为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税)。同类项目定义:食材配送服务类或食材采购类。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结算单/确认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结算单/确认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结算单/确认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结算单/确认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结算单/确认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清单上传至大附件);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结算单/确认单编号、含税金额、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结算单/确认单(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金额以订单/结算单/确认单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续的则不予认可。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惠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广东省内】全品类/同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末满的;

(11)在中国铁塔【全国或广东省】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广东省】范围该产品类别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响应信誉承诺函》。

3.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R1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标适用)

本项目通过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8日09时00分至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中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

6.响应文件的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09时00分】。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