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广东省气象台气象智能制作分发系统项目
受广东省气象台(南海海洋气象预报中心、珠江流域气象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气象台气象智能制作分发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广东省气象台气象智能制作分发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GDYD260805
2.项目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
(万元) 完工期
1 广东省气象台气象智能制作分发系统项目 1 项 人民币800000元 本项目内容必须在2027年5月31日前完成研发、调试、试运行与业务运行
3.项目预算:人民币800000元。
4.项目要求: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第三篇采购需求书。
5.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性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6.本项目涉及本国产品清单
序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产品名称
1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或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承接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所属行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台。
注意:本项目采购文件只在远平台在线上发售,报价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
3.售价:¥3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采购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09时30分开始到2026年9月28日10时00分截止。
五、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
六、磋商时间:2026年9月28日10时00分
磋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
七、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0日止三个工作日。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