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漯河市召陵区区直第三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及餐厅服务团队项目
受漯河市召陵区区直第三幼儿园委托,就漯河市召陵区区直第三幼儿园2026年大宗食材采购及餐厅服务团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RDL-2026-0805
2.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区直第三幼儿园2026年大宗食材采购及餐厅服务团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5000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
一标段:食材全品类配送:米面粮油、肉蛋奶禽、瓜果蔬菜、干鲜调料等
二标段:漯河市召陵区区直第三幼儿园餐厅服务团队
(具体采购需求和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供货及服务地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服务质量: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所供产品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和卫生要求,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一标段供应商如果是生产厂家,则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果是经销商,则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标段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3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后附件1,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10日至2026年08月14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8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