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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汕尾市城区新城中学师生食堂承包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6-08-06 浏览次数:5

2026年度@汕尾市城区新城中学师生食堂承包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汕尾市城区新城中学师生食堂承包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8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PZCY202608G101

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新城中学师生食堂承包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要求

1 汕尾市城区新城中学师生食堂承包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共2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供应商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许可项目包含餐饮服务相关范围,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8月26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尾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则无需提供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备注:以上资料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