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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人民医院眼科眼底照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6-07-20 浏览次数:8

2026年度@汝阳县人民医院眼科眼底照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汝阳县人民医院眼科眼底照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8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CS-2026-106

2、项目名称:汝阳县人民医院眼科眼底照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10000元

最高限价:21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汝阳县人民医院眼科眼底照相11210000210000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眼底照相机1台、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1台。

(2)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

(3)质保期:二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I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获取时间内,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1套(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身份证明或由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问:2026年8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问)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问:2026年8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问)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