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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

发布日期:26-03-31 浏览次数:26

2026年度@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KW-2025-005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控制系数:50%

注:投标人应按照《洛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以最新版本为准)为基数,对本项目中所有检验内容提供统一的费率报价。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包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需择优选定2家服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满足招标人需求;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包划分:共一个包;

5.6服务期:三年(一年一考核,考核通过后续签)。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证》以及感染性病原检测实验室的《二级生物安全备案证明》。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须提供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扫描件,采用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我公司电子邮箱

(邮件标题备注项目名称及公司简称、联系方式)。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采用不见面方式获取,邮件发送电子版。

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洛阳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