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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新生儿有创呼吸机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6-03-26 浏览次数:19

2026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新生儿有创呼吸机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PCMET-26127C0216)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生儿有创呼吸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生儿有创呼吸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生儿有创呼吸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生儿有创呼吸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5)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行政处罚信息(较大数额罚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6)如果响应单位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响应单位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响应单位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投标货物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时适用);

7)提供投标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投标货物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时适用);

8)如响应单位是贸易代理商,应提供该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本次采购项目唯一代理的授权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02日15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6年03月26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4月02日内每天9:00-11:30,13:00-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提供报名材料购买采购文件。(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8日15时00分

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七、其他

采购内容:新生儿有创呼吸机

数量:1台

交付时间: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生效的30天内,向招标人交付设备。

最高限价:45万元人民币

购买采购文件应递交的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